省高院什么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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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3:52:26
省高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级别为正厅级建制。具体来说,省高院院长是副省级职务,而其他副职领导如常务副院长为正厅级,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等为副厅级职务。此外,省高院的行政级别也相应地对应着不同的法官级别,例如审判庭庭长为正处级,审判庭副庭长则为副处级。
综上所述,省高院作为正厅级单位,其院长和其他高级职务的级别配置如下:
1. 院长:副省级
2. 常务副院长:正厅级
3. 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副厅级
4. 审判庭庭长:正处级
5. 审判庭副庭长:副处级
这种级别配置体现了我国司法体系中的层级关系和职责分工,确保了司法活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