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津市高标准打造新时代“枫桥式”综治中心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王敏 谈劲岐
“我们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都流到马路上了,臭气熏天,请你们帮忙联系施工方处理一下。”近日,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财委小区宿舍居民刘某到津市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反映小区居民诉求。津市市综治中心及时将诉求转至三洲驿街道综治中心,该街道综治中心随即运用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进行调解。
社区网格员通过联系相关负责人,现场查看堵塞情况,并走访附近群众。经过双方沟通,施工方同意将管道疏通。至此,该矛盾调解成功。
据了解,津市市是连续20年的“全省平安县市”,公众安全感测评始终处于湖南、常德前列。
2024年来,常德市在全市大力推广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津市市各级综治中心积极响应实践。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即:“三次”初级调解,第一次按“谁发现、谁受理”的原则进行调解,第二次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部门业务股室负责人牵头调解,第三次由镇(街道)包村(社区)干部、部门分管班子成员牵头调解;“二次”深入调解,若矛盾调解未成功,则进行第一次深入调解,由镇(街道)政法委员或部门分管班子成员组织镇街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及相关站所或部门内相关业务股室进行第一次深入调解,仍未达成和解的,由镇(街道)、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组织相关县市区直部门开展第二次深入调解;“一次”终结调解,对经过“三次”初级调解、“二次”深入调解仍未调解成功的涉政策、涉众、涉跨镇(街道)、涉跨部门等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由各镇(街道)、各部门上报至市综治中心。县市区综治中心研判后对相关单位发出风险提示函,指定牵头、化解单位,并报请分管和联点县市区级领导包案化解,确保实现终结调解。
据统计,一年来,津市共通过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排查矛盾纠纷5740起,其中村居摸排调解2997件,司法所调解1599件,行专调解1144件,调解成功率95.76%。全市矛盾纠纷化解率稳步上升,赴省进京信访量明显下降,“民转刑”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矛盾纠纷“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成效。
为积极响应中央政法委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津市市综治中心于2024年12月启动选址谋划,2025年1月确定基本建设方案,2月以原津市市信访局院落为基础进场施工。3月26日,津市市综治中心正式揭牌运行。
“目前,津市市综治中心集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心理咨询、政策解答等功能,吸纳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常驻,人社、住建、卫健、交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轮驻。”津市市综治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后,该中心还将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心理服务等社会力量随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行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结合‘枫桥式’综治中心的资源整合与科技赋能,努力打造‘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法治兜底’的治理新模式。”津市市综治中心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