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怀孕办哪些手续
在吉林怀孕后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准生证 (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叫生育服务证,是合法生育的必需证件。可以在孕前或怀孕3个月之内办理,建议尽早办理,以便在生育保险办理程序和休产假时用到。
办理材料包括: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到女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基本信息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审核批准并发证。
围产手册
(孕妇系统保健手册):
用于记录孕妇的怀孕周数、每次产检的相关数据等。在孕12周之内办理,可以直接在居住地所在的卫生院办理。
医院建档
怀孕到了3个月的时候,需要选择好将来生产的医院,并在孕12周前往进行相关检查并建档。办理建档时需要携带孕妈身份证,在产检医院进行一系列检查,并找工作人员办理建档手续。
婚姻证明
如果孕妇未婚或者未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先办理结婚登记或提供相关婚姻证明材料,以便在宝宝出生后办理出生证明。
怀孕检查单
确认怀孕后,需要前往医院进行孕期检查,医生会开具怀孕检查单,记录孕期检查的内容和结果。
孕妇保健手册
记录孕期保健和检查情况的重要文件,需要在孕妇保健机构办理,记录孕期检查、产检、疫苗接种等信息。
出生证明申请表
在怀孕期间填写,包括父母双方的信息、孕期检查情况等,以便在宝宝出生后办理出生证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如果涉及流动人口,需要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出具婚育证明或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且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建议孕妇尽早办理这些手续,以确保顺利享受孕期保健、产检和生育保险等待遇。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医院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医院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