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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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10:25:41
在北京,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自接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结论。如果所涉及的事实清晰明确且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化,工伤认定机关有责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认定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人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之后,认定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受伤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若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影响工伤认定的,则应当依法先解决劳动争议,且依法解决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综上所述,北京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自接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9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遵守相关时限规定,以确保工伤认定的顺利进行和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