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物可以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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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3:52:27
留置物是指债权人依法留置的财产,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留置物可以包括以下几类:
动产:
包括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家具、电器、艺术品等日常生活用品或收藏品等。
有价证券: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如加工承揽合同或保管合同,定作人未支付报酬或保管费用时,承揽人或保管人可对有价证券行使留置权。
其他财产:
包括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
孳息:
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的孳息,包括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并就孳息优先受偿。
代位物和添附物:
留置权的效力也及于留置物的代位物和添附物,债权人可以以这些物品优先受偿。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此外,如果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综上所述,留置物可以是动产、有价证券、其他财产及其孳息和代位物等,具体范围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