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什么时候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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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08:20:56
工程结算的时间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工程结算时间安排:
竣工后28天内结算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应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通常还需要再过14天才能将竣工工程交付给发包人。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结算
如果施工合同中有明确的结算时间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结算时间。
分段结算
对于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可以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具体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目标结算方式
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
综上所述,工程结算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如竣工后28天内结算、分段结算或竣工后一次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