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可以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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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7:32:26
进看守所可以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
生活必需品:
如衣物、床上用品、洗漱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
教育用品:
如书籍、笔记本、文具等,用于在羁押期间学习。
现金:
可以携带一定数额的现金,但通常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
零用钱:
近亲属可以送一些零用钱,用于日常小额消费。
衣服:
可以携带适当的衣服,但需符合看守所的规定,如不能有金属装饰、皮带、鞋带等。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带入看守所的物品都必须经过看守人员的严格检查,并登记在案。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将被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时,要当场制作记录并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和会见。会见时,近亲属送来的物品也需经过检查。
建议您在看守所办理物品携带手续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以确保携带的物品符合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