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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南京需要哪些材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9:07:57    

南京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如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

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原来的户口本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迁入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户籍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迁入理由)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户籍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迁入理由)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并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

迁移证

户口簿

此外,根据不同情况和需求,还需提供以下额外材料:

工作调动人员:

需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

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户口簿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子女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已达婚龄的成年未婚子女未婚证明等。

人才落户: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户口簿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暂住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省、市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代理证明以及连续在宁工作满1年、2年或3年以上的证明、劳动部门出具的交纳社会保险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亲属同意落户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