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社保哪些补贴
合肥市的社保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职工医疗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补贴:每人每月100元。
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50元。
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450元。
补贴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高龄补贴
长寿保健费:截至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3600元。
高龄津贴:截至当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且小于100周岁的老年人,市区每人每年600元,四县一市(巢湖)按当地发放标准执行。
城乡居民缴费补贴
补贴标准:
缴费300元补贴50元。
缴费400元补贴60元。
缴费500元补贴70元。
缴费600元补贴80元。
缴费700元补贴90元。
缴费800元补贴100元。
缴费900元补贴110元。
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
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
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
政府按100元、200元进行代缴的,分别给予补贴30元和40元。
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助标准:每招用1人按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象: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
生育补贴
生育津贴:为产假期间的宝妈提供经济支持。
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为孕期产检、分娩住院等一系列医疗开支提供经济支持。
其他补贴
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提高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和企业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