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麦子百科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人大如何监督司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12:45:41    

人大对司法的监督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

在人代会期间听取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对法院年度工作进行宏观监督。

专题调研或征求意见:

通过专题调研或征求意见,选择监督内容和重点,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执法检查:

对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检查,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

专题询问或质询:

通过询问或质询的方式,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提出质疑和建议。

监督司法人员:

对司法机关任命的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确保其依法行使职权。

责任追究:

运用罢免、撤职等刚性手段,追究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

民主化和公开化:

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将监督司法工作置于阳光下运行。

监督议题的确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监督形式的综合运用:

将听取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询问或专题询问有机结合,发挥监督的整体效能。

数字化应用:

借助数字技术,打破信息不对等,提升监督效率和效果。

通过上述方式,人大旨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公正高效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