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转非档案怎么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16:25
农转非人员建档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相关材料
本人书面建档申请。
派出所出具的原身份证明,包括农转非人员转非证明及经过公证的自谋职业协议书(农转居人员的转居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一页的复印件、一张一寸照片。
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
本人学历证明。
填写《建立档案人员登记表》(加盖社保所公章)。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地区)办事处社保所,由社保所进行初审后,统一到区职介办理建档手续。
审核与办理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对初审合格的农转非人员,填写相关审批表和备案表,注明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缺失或错误导致建档失败。
提前咨询当地社保所或人事局,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建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