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异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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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7:56:56
商标异议是指 任何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的人,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广泛,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以及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商标异议的存在是因为全国商标统一在北京由国家商标总局审查,审查量巨大,审查员只能负责审查已有商标的近似性和显著性等,无法了解每个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因此可能会出现商标抢注的情况。
如果您认为某个商标的注册可能会损害您的权利,您可以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