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案,判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31 20:43:00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因侵权刘晓庆商家未履行致歉义务,法院公布刘晓庆与其人格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公告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刘晓庆珠宝(宁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停止使用原告刘晓庆的姓名和肖像,向刘晓庆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69.5万元,上述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致歉义务,刘晓庆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上述两家公司及刘某等已因该案被限制高消费。
刘晓庆,1950年10月30日出生,中国内地女演员,国家一级演员。代表作有《小花》《瞧这一家子》《芙蓉镇》《原野》《武则天》等。

来源|扬子晚报、企查查
编辑 | 氧化钙
责编 | 氧化钙
敬请关注“无锡电视”抖音号及视频号
搜索抖音号 wuxitv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 重庆长寿:悠悠古街通“经络”
-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LOF)财报解读:份额骤降66%,净资产缩水75%,净利润增长44%,管理费降68%
- 内蒙古:科技项目面向全国“揭榜挂帅”
- 广发道琼斯石油指数(QDII-LOF)财报解读:份额增长16.71%,净资产大增18.95%,净利润亏损3302.75万元,管理费1439.40万元
- 缅甸强震已致该国3471人死亡
- 广东一居民楼下有车辆起火引燃多车!附近居民:听到多声爆响
- 事发上海市中心!两只羊驼“街头撒欢”!特警、市民合力追捕,最新消息→
- 清明时节,AI复活逝者治愈了亲人吗?
- 男子工伤维权被强制送精神病院22天?官方通报
- 重庆清明祭扫持续高峰 13.49万人选择绿色低碳祭扫